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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孤注一掷”
“合同”的称谓是怎么来的
人们往往以为“合同”是现代名词,其实不然,这个在今天日常生活中常常使用的称谓早就有了。最早的时候,合同称作“书契”。《周易》:“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书是文字,契是将文字刻在木板上。这种木板一分为二,分为左契和右契,以此作为凭证。书契也就是契约。
周代的合同还有种种称谓:“质剂”,长的书契称“质”,购买牛马时所用,短的书契称“剂”,购买兵器以及珍异之物时所用;“傅别”,“傅”指用文字来形成约束力,“别”是分别为两半,每人各持一半;“分支”,将书契分为二支。贾公彦解释说:“判,半分而合者,即质剂、傅别、分支合同,两家各得其一者也。”“判”就是将分为两半的书契合二为一,只有这样才能够看清楚契约的本来面目,现代词汇中的判案、审判、判断、批判等都是由此而来。“合同”即合为同一件书契,这是“合同”一词的本义。
今天签订的各种合同不过是一张A4纸而已,古代却是实物。清人所著翟灏《通俗编》载:“今人产业买卖,多于契背上作一手大字,而于字中央破之,谓之合同文契。商贾交易,则直言合同而不言契。其制度称谓,由来俱甚古矣。”就是这种实物的真实写照。
“孤注”竟然是个人
“孤注一掷”是人们常用的成语,“注”是赌注,“掷”是指赌徒掷骰子。“孤注一掷”的意思就是赌博的人把所有的钱一次投作赌注,企图最后获胜,比喻在情况危急时竭尽全力做最后一次冒险的行为。
“孤注”既然是最后一次下的赌注,可见有多么危险,简直是在悬崖边缘,“胜则得之,败则失之”,没有任何中间道路可走。历史上第一个、也是最大的一笔“孤注”是宋真宗本人。1004年,北方的辽国率二十万大军南征,大举进攻北宋,辽军一路长驱直入,攻到了黄河岸边的澶州,迫近大宋王朝的都城东京汴梁。时任宰相的寇准献计让宋真宗御驾亲征,大举北伐。宋真宗本来是个胆小鬼,可是国势眼看面临严重威胁,只好仓促上阵。当宋真宗抵达澶州时,宋军将士大受鼓舞,“万岁”之声不绝于耳,辽军闻之胆寒。最终双方签订了“澶渊之盟”,规定大宋每年送岁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给辽国,从此开创了长达一百多年的和平局面。
屈辱的“澶渊之盟”签订后,宋真宗对寇准的宠幸达到了顶点,另一位大臣王钦若非常嫉妒,屡屡在宋真宗面前进寇准的谗言。据司马光《涑水记闻》记载,王钦若对宋真宗说:“澶渊之役,准以陛下为孤注,与虏博耳。苟非胜虏,则为虏所胜,非为陛下画万全计也。”王钦若指责寇准是把宋真宗当成了一笔最大的“孤注”,拿这笔“孤注”和辽军一赌,假如胜了,万事大吉;如果没胜,宋真宗就将成为辽军的俘虏。王钦若还不满足于此,继续指责寇准签订的“澶渊之盟”乃耻辱的城下之盟,古人尚且以城下之盟为耻,寇准身为宰相,面对入侵的辽军束手无策,只好签下这一屈辱的和约才能保住大宋的安全,实在是不称职啊!
王钦若的这番指责,后面的理由不可能打动宋真宗,因为辽军入侵时,满朝文武只有寇准能够出出主意,虽然和约对大宋不利,但是毕竟结束了双方大规模的战争,仍然可说有功。打动宋真宗的毫无疑问是前面的理由,即寇准以宋真宗万乘之尊作为“孤注”,怂恿他御驾亲征,孤注一掷,如果赌败了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一番危言耸听不由得宋真宗不后怕,此后渐渐疏远了寇准,最终罢免了寇准的宰相职务。
这就是“孤注”一词最早的使用。清朝末年,秋瑾女士被清政府杀害后,柳亚子作诗《吊鉴湖秋女士》:“已拼侠骨成孤注,赢得英名震万方。”则用“孤注”比喻挽狂澜于既倒的英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