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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凌云“5·15”抢劫杀人案的死刑裁定书,随后向祖铭、李严、李道柳、温盛燕四名被告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9年5月15日17许,经被告人向祖铭与被告人李严密谋策划至被害人黄传召抢劫古董,被告人向祖铭、李严、李道柳、温盛燕四人以鉴定古董为名,来到被害人黄传召家,然后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因害怕事情败露,遂想杀人灭口,在被害人黄传召家将被害人黄传召与其妻子吴玉兰及三名亲属杀死,并打伤两名上门作客的亲友。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2009年11月6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道柳、李严、向祖铭、温盛燕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谭坚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五名被告人附带民事赔偿141165.85元人民币。(黄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