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57岁的智勇,利用其担任市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向业务单位索要“好处费”41万元。昨天(20日),市一中院宣判智勇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智勇于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利用担任市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并负责分管本单位信息服务部和信息技术开发部的职务便利,向负责为该中心开发“北京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项目运行监测系统”等软件的北京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邵某索要25万元,并收受邵某给予的1万元;他还于2008年底至今年1月,向负责为该中心开发“北京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项目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北京光声新时空软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某索要10万元,并收受温某给予的“好处费”5万元。
开庭时,智勇表示自己是借款而不是索贿,钱主要投资在红木市场上,但智勇之前在侦查机关多次供述均认可钱款是行贿款,因此法院不认可其辩解。最终,法院认定,智勇受贿事实中具有索贿情节,应从重处罚,因此做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市经济信息中心成立于1990年,是隶属于市发改委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该中心参与完成了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多项重大课题研究、网络建设、媒体制作等重大任务。
李玉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