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确定国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护理费收费最新标准:一级护理(介护),每人每日收费30元;二级护理(介护),每人每日收费16元,三级护理(自理),每人每日收费8元。
国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为收养人员提供服务,应尊重本人意愿,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国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应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政策和服务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