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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大四学生小周向本报反映,日前她通过在网上投简历和交纳475元服装费找到了一份工作,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份工作的内容却是每月必须再招聘10名新员工,而且每名新员工必须交纳475元服装费。
小周是南开大学一名大四学生。即将毕业的她经常去浏览招聘网站,不停地投简历,参加面试。几天前,她在赶集网上看到一则某大酒店招聘人事助理的信息。在仔细阅读完职位要求、薪金待遇等内容后,她前去应聘。她很快被录用,并办理了入职手续:签订一份试用期为两个月的合同和交475元的服装费。随后,她被分配到某夜总会工作。工作内容是每天在招聘网站上为该夜总会发布招聘信息。而她的待遇也并不像之前在招聘网上公布的底薪,对此,夜总会的人事经理给她的答复是:一个月招聘进来10名员工,就可以拿到1750元的工资,招不到人就没有工资。原来,每个招聘进来的员工都要交475元服装费。小周说:“我已经工作10天了还没看到工作服,人事经理告诉我根本没有工作服。而这服装费一旦交了就拿不回来了。合同上写着‘试用期结束后以奖金方式返还,协议期未到提出辞职的,可以酌情退还10%~30%’。”
记者先后登录了职云网、58同城、赶集网等,确实看到了该大酒店的招聘信息。小周说:“我在那里工作,每天都会看到有人上当。我已经决定辞职了,也希望不要再有人步我的后尘。” (记者殷莹实习生闫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