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河西检察院在荣获天津市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对内部公务车、警车及所属驾驶人实行严格管理,从多角度狠抓交通安全工作,为本市公务车、警车文明出行做出表率。
据了解,河西检察院十分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了《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规定》、《河西检察院机动车使用登记规定》、《交通安全工作预案》、《加强警车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制度。随着入驻新办公楼后,相应制定了《地下车库管理规定》等多项制度。根据院内绝大数车辆配发在相关业务部门的特点,该院还建立了以职能部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全院驾驶员组成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做到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有章可循,用规范的制度约束驾驶员的行为。
行政科作为主管部门,担负着全院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职责。负责此项管理工作的有着20年车管经验的老同志孙洪茂介绍说,河西检察院多年来严格履行机动车辆回院停放制度,各科、室、局的机动车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含双休日)一律停放在院内,任何车辆不准私自在外存放,严禁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或外单位的人员驾驶。警车必须由司法警察着装、带齐“三证”驾驶,严禁非执行任务使用警报器,利用警车办私事被严格禁止,同时,始终严格执行纪检部门有关禁止利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清明节期间利用公车扫墓;利用警车办私事等规定,并教育警车驾驶员严格执行警车管理规定,自觉克服特权思想。
河西检察院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人关心驾驶员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态,定期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各职能部门利用院局域网及OA办公系统,将院内和交管部门有关交通安全工作方面的通知、规定和要求,及恶劣天气行车注意事项等传达到每一位驾驶员,使他们及时了解交通安全工作动态,不断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此外,河西检察院在对机关车辆管理工作中,还设立了考评机制。院里将各部门对此工作的管理及执行情况,在全院目标考核中做了详细的分值规定,在年终进行先进科室和部门评选中,将此项作为其中之一进行考评。另外,院里每年会对评选出的优秀驾驶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予以表彰。
河西检察院已连续多年荣获天津市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他们正以严格管理及有效落实保持着良好的交通安全管理成绩,并力争成为全市公务车、警车管理表率。(通讯员谢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