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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彬在多年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以“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为理念,不仅能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而且注重把握管理和服务的关系。近年来,经他承办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没有发生一起人情案、枉法案,办案的正确率达99%以上,赢得了劳动者的尊敬和信赖。
所谓仲裁即为居中裁决。合法、公正、及时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办案原则。从1987年起就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王广彬清醒地知道仲裁公正的关键是仲裁员,而仲裁员客观公正的品格是影响仲裁工作的重要因素。多年来,他除潜心钻研劳动政策法规外,还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宪法》、《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工作中,一方面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仲裁职能,通过法律法规的具体运作,来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调整劳动关系;另一方面正确履行政府的服务职能,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满腔热情地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决实际问题。从案件审理、事实认定、证据采集到仲裁文书的制作,他都坚持做到一丝不苟、有法可依。在主持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认真细致,严谨规范,严格依照法律及仲裁规则,公平对待当事人,注重仲裁的社会效果,注重调解处理,在多次调解失败以后才做出裁决。在每次调解过程中,王广彬都会耐心的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对申请人一方,他会通过聊家常来拉近彼此的距离,缓和申请人的情绪。有时候一件案子要做多次的调解工作,但是王广彬从不厌烦,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用微笑、耐心与诚意化解双方的矛盾,进而大部分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使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王广彬自担任仲裁员以来,严格遵循仲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公正、廉洁、高效的处理经手的每一起纠纷案件,不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公正的裁决,而且十分注意办案的社会效果,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总能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大局出发,从总体上去分析和把握纠纷的结症,以公正的态度判断是非曲直,既保证每一起案件的结果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又最大限度的依法维护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同时,他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向社会各界宣传、介绍、普及仲裁知识,发挥了一名合格仲裁员应当发挥的作用。
作为在劳动保障系统工作多年的仲裁员,王广彬仍然在不断努力,他所在的科室内建立健全了各种制度,包括立案、审批、庭审、请示、归档、统计制度,公开办案程序、制作了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流程图、劳动争议仲裁申诉须知、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制定了仲裁庭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目前,正在努力创建一支作风过硬,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劳动争议仲裁队伍。
记者马晶敏通讯员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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