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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报关于司机在路口“被广告”的连续报道,引起本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连日来,本市公安、交管、综合执法、工商等相关部门,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在交通要道发放小广告的现象挥起“组合拳”。目前,在卫津路、芥园道沿线等点位,司机“被广告”的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目前,本市各相关部门在治理违法小广告过程中,已经开始采取综合举措:在和平区、南开区的部分街道社区,热心居民已经自发组织成立巡视队伍,分工监督各重要路口路段,发现发放小广告的人员及时制止并举报;交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对道路乱发小广告的人员进行劝退,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对发放人员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工商部门根据《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对印刷企业进行制约和监督,一旦查出企业所承印的印刷品广告中含有虚假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将把相关责任人和广告发布单位列入不良档案纪录,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将视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也将从源头入手,对制造、销售假发票的犯罪案件进行侦破,以法律为准绳对扰乱正常市场环境的犯罪分子进行严惩。(记者刘超实习生王逸君王宇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