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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了解到,日前,《关于加强南港工业区土壤、地下水及恶臭气体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委会批准并正式予以发布。
南港工业区作为天津市“双城双港”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内容,担负着建设世界级重化产业基地、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等重要使命。因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内容。为实现南港工业区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本着污染预防原则,开发区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标准,结合南港工业区实际情况,制订了该《意见》。
《意见》起草过程中,开发区环保局相关人员走访了有关领域的专家,查阅了大量文献,同时充分借鉴国内外重化工业区的优秀经验,并注意结合南港工业区实际情况。在《意见》初稿形成后又通过召开专家咨询会、企业咨询会、专业部门专题访谈等形式进行系列深化工作,以确保《意见》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合规性.
《意见》本着“污染预防”原则,旨在要求园区自身及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加强自律,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环境表现,共同树立园区环境友好形象;注意建立系统,设置控制阀,为土壤、地下水和恶臭环境管理设置一整套管理规范和程序。《意见》顺应国家立法趋势及国际潮流,在管理方法和手段上走在国内同类工业区的前列。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南港工业区将在水、气、声、渣以及土壤、地下水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控工作,以为实现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树立园区环境友好形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