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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0年11月16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月16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关于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天津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天津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1年预算草案,批准天津市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