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死者的角度来看:妇联主任是为“公事”担当“助兴”工具—— |
酒桌上得有年轻女人“作陪”——警方调查表明,案发当天下午,盈江县一公司与卡场镇镇政府共21人,在一饭庄吃饭,共喝了8市斤米酒、两箱零4瓶啤酒和20升的水酒。米酒、啤酒、水酒可劲灌,仅水酒平均每人就喝了1升,说白了,这就是喝酒作死。这是闹出人命了,才被曝光。没出事之前,谁知道某些公职人员是不是经常这样醉生梦死?某公司的人与镇政府的人胡吃海喝,也让人看到了基层权力与商人往来的乱象,酒杯一端政策放宽,许多公事不在酒桌上很可能就办不成。另外,妇联本是主管妇女工作的,25岁的镇妇联主任与某公司扯的上关系吗?这恐怕也暴露出,酒桌上得有年轻女人“作陪”的潜规则。妇联主任先是担当“助兴”工具,最终又沦为车轮下的冤魂,有关部门能不安抚一下家属情绪吗?如果说“强奸杀人”是谣传的话,权力买醉、酒后驾车、醉酒的妇联主任被镇长开车碾死,仍是一桩彻头彻尾的基层权力丑闻。 【点击观看全文】 |
从整个事件的角度来看:自始至终也都跟“公”字有关—— |
杨晶晶事件自始至终都跟“公”字有关——杨晶晶本人是镇妇联主任,属于名正言顺的“公家人”;她是跟随镇领导参加酒席的,陪的客应该也是“公家人”,所以应定性为“工作需要”;据常理推断,当晚的消费应该也是“公款买单”……公家人因工作需要吃公款,处处都是“公”对“公”,谁能说当事人不是“因公死亡”呢?如果按非因公死亡处理,死者家属肯定不答应,说不定就要追问当天的很多细节,例如妇联主任和谁在一起喝酒、为什么事情喝酒、为何要喝那么多酒等等,很容易造成其他“不稳定因素”。不管怎么说,妇联主任是公家人,又是为“公事”献身,按照“因公死亡”进行处理天经地义——既让公家省了心、体现了组织上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又让死者家属拿到了更多赔偿,各得其所、息事宁人。 【点击观看全文】 |
从公众的角度来看:我们质疑与批评的不是“因公死亡”而是有问题的公职人员—— |
“因公死亡”天经地义,公职人员屡遭质疑——“镇长奸杀女秘书”的传言可能只是某个不负责任的网民个人编造的,但是究其根本,此一事件的热炒却源于某些掌握权力者本身对权力缺乏敬畏之心——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而这一切无疑都间接导致了公众对官员们信任感、安全感的丧失。所以,只要官员一出事,公众就会立即上前围观、拍砖。即使不是奸杀,镇长的行为也应受到质疑与批评,大肆吃喝、酒后驾车、见死不救、肇事逃逸,甚至可能存在贪污腐败的勾当。这种镇长,不仅道德水平值得怀疑,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也很淡薄,他可能并不是天下所有镇长的缩影,却无疑也代表了一类领导干部并不光辉的形象。 【点击观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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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晶晶的手机最后一次通话时间是事发当天20时58分19秒,通话时间为47秒。据盈江县公安局通报,第一个报警的目击者张某报警时间是21时01分09秒。“这说明,悲剧就在那么1分钟内发生的。”【点击观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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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前,当事人的活动轨迹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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