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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明年开始,我国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场所都要实现100%禁烟。但市疾控中心昨日公布的天津市2010年控烟工作调查结果显示,天津市18岁以上的成年人整体吸烟率为27.2%,仍然较高,造成有64.8%的不吸烟者还要遭受二手烟侵害。本市新修改的《公共场所禁烟条例》正等待市人大审议,今后将授权相关部门管理权、罚款权。
中老年女性吸烟率较高
近10年的天津市居民死因调查显示,80%的死亡都集中在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和呼吸系统疾病,这些疾病的产生都与吸烟有关。
调查结果表明,天津市18岁以上的成年人整体吸烟率为27.2%,其中男性48.3%,女性6.3%。同期,中国城市调查结果整体吸烟率为26.1%,男性49.2%,女性2.6%。天津市的吸烟情况比较严重,尤其是中老年女性的吸烟率较高。另外,调查结果还显示,本市有64.8%的不吸烟者每周至少有一天要接触二手烟。
近半“重点场所”仍见烟味
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至2011年底,本市要实现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政府办公机构、公共交通及等候场所100%无烟。此次调查发现,本市这四类重点场所距100%禁烟差距较大,大多数机构没有室内全面禁烟的规定,仅有25.8%的机构有全面禁烟的规定,22.8%的机构没有任何禁烟规定。在四类场所中,公共交通场所全面禁烟的范围最大,其中80.0%有全面禁烟规定;55.6%的医院或疾控机构有全面禁烟规定;56.7%的学校有全面禁烟规定;政府机构则仅为34.6%。
同时,在为数不多的全面禁烟场所中,仍有43.7%的场所存在有人吸烟的现象。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例,在被调查的20个有全面禁烟政策的医院中,有14家医院仍有人吸烟。
直接处罚权有望“下放”
目前本市新修改的《公共场所禁烟条例》正等待市人大的审议,今后本市的禁烟执法主体有可能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在明确卫生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的情况下,授权各相关部门管理权、罚款权,如在教育机构里吸烟教育部门就可以快速予以处罚。同时,禁烟场所有人吸烟,负责人也将被处罚,且力度更大。(新报记者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