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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24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提出十项意见,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
———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
———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省级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2010年国家颁布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2011年3月底前,各省行动计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意见强调,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十项意见”亮点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
●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
●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转入学前教育,扩大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明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