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为切实开展好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天津市委宣传部、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签发《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据悉,此次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宣传活动将紧密依托“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以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推动本市各项工作站在高起点、抢占制高点、达到高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据了解,此次系列宣传活动将结合树立宪法权威,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民主法治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天津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针对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活动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等因素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侵权责任法、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结合宣传贯彻《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宣传本市各单位着眼于《条例》贯彻实施采取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扩大《条例》的影响力。结合“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本市依托“法律六进”在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等各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各单位、各部门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