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在汉沽打工的黑龙江籍男子包某自叹生活不如意,为寻求心理平衡,竟然放火成瘾,三个月内共放火9次。日前,滨海新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荒唐的放火案,包某以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包某今年28岁,在滨海新区某公司打工。因对工作和生活不满意,包某心里总是有愤懑情绪。2010年1月18日晚上,心里极度难受的包某回到住处时,发现楼口处放着一辆电动车,见四处无人,便用打火机将其点燃。看见电动车被烧坏,包某觉得很快慰。此后,包某一发不可收拾,至2010年4月15日,利用夜晚时间,趁人不注意,包某先后在其住处的不同楼口,放火9次,烧毁公共设施和居民的电动车、洗衣机、自行车等物品多件,经鉴定被焚物品价值120823元。后包某被汉沽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记者刘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