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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小事结怨,居然带上汽油登门放火;为了给“姐妹”报仇,竟然开车将人撞伤;深夜报复台球厅未遂,还要“顺便”抢劫一名路人……这种种劣行的炮制者均为“80后”傅某以及与他“同路”的一帮“兄弟姐妹”。前不久,市一中院对傅某等12名被告人的团伙案终审宣判,首犯傅某犯抢劫、放火、盗窃、聚众斗殴、诬告陷害五宗罪,数罪并罚获刑20年,其他人也分别获刑。
12人中七男五女,首犯傅某26岁,是团伙中的“大哥”,团伙中,除了他的亲戚付某比他大些外,其他人都比他年龄小,基本都是本市人。其中,4人被捕时还是在校生,其他人均在社会上游荡,终日游手好闲。他们有的是亲戚,有的是同学,有的是邻居,甚至还有的是“恋人”,就这样相互有了“交情”。记者高立红通讯员杨斌
【案情回放】
审视该系列案的犯罪时间表,始于去年9月,终于今年3月。3月26日起,这12人就相继归案了。
聚众斗殴——替“妹”拔闯开车撞人
女孩小云是傅某的“妹妹”。小云与自己曾经的同学王某因为琐事素有矛盾。闻听小云诉苦后,傅某便决定为小云“拔闯”。2007年9月12日,傅某胁迫王某的朋友刘某将王某从家中骗出。当晚11时许,傅某等4人开着夏利车来到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发现王某正在路边行走,一个“兄弟”要带着刀具下车行凶,被傅某制止。随后,傅某驾车撞向王某,致王某身体多处受伤。
诬告陷害——设计“整人”送进班房
因为买手机时的一点小事,傅某认为经营手机店的李某“不顺眼”,便设计“修理”对方。2008年1月20日下午6时许,女孩小李在傅某的授意下,到公安机关报假案,谎称手机被盗。接着,女孩小田拿着已经被小李报案丢失的手机到李某的手机店卖,企图制造李某收赃的局面。但是,李某没有中计,他检查后说:“这部手机的后盖被拆过,不能要,你从谁那里买来的,就去找谁吧。”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两天后,傅某与小李、小田和两个“兄弟”再次聚到一起。由小田和小李出面去“请”李某,“那次那部问题手机,我们拿着去索赔成功了,为了答谢你的指点,请你吃顿饭。”于是,李某被骗到红桥区复兴路“缘月坊烧烤店”,席间,小李饮酒过量把脸摔伤了,傅某就指使其他几人捏造李某收购小李被盗手机又将小李打伤的事实,向警方报警,致使李某被刑事拘留7天,还掏了“赔偿款”8000元。
抢劫——临时起意“顺路”抢劫
2008年2月25日零时许,傅某等人在南开区广开二马路抢劫了一名外地来津打工的男青年。说起来,这起犯罪有点荒唐。本来,傅某与一个台球厅生怨,想在深夜去报复台球厅。但是,人家关门了,报复未成,路上,几人正遇上那个男青年,临时起意,便有了“顺便”抢劫的主意。无辜的被害人被暴打一顿,还被抢走了腰包。
放火——吃面结怨火烧拉面馆
2008年3月10日晚11时许,傅某带着两个“兄弟”去实施对南开区五马路附近的某台球厅老板的报复行动。他们把带来的汽油泼洒到门前点燃之后,开车逃跑。幸亏被害人发现及时,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2008年3月12日下午4时许,该团伙中的男孩小孟、女孩小闫在红桥区大胡同某拉面馆吃饭。其间,小孟称面中有异物,与店老板发生争执。小闫告诉傅某后,傅某便与小孟和小闫预谋报复。2008年3月13日零时30分许,傅某带着一干“兄弟姐妹”将汽油泼洒到拉面馆门前及楼道内点燃后逃逸。因拉面馆员工及时发现火情并施救才未造成严重后果。
2008年3月22日下午4时许,团伙中的付某为报复自己因故结怨的姑父刘某,效法傅某,买来汽油后泼洒在红桥区千禧园小区刘家的防盗门及楼道内杂物上,点燃后逃逸。
盗窃——为了报复偷走姑父车
傅某、付某与上述放火案被害人刘某都是亲属关系,这两个无良的小子,居然合伙算计起刘某的车来。2008年3月16日凌晨1时许,二人纠集上两个同伙,偷走了刘某的银灰色夏利车。被盗车辆一直由傅某使用,后被起获发还失主。
【关于定性】
有过黑社会性质的怀疑首犯被判有期的最高刑
本案首犯作案多起,影响恶劣,也一度造成众多居民的恐慌。据介绍,本案在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曾一度用过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名义。后来,经过仔细侦办,认为傅某等人比较松散,缺乏严密的组织,很多犯罪行为都是临时起意的报复行为,而不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收“保护费”欺行霸市等。因此,这也是此案最终没有被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原因。但是,鉴于傅某一人身犯五罪,性质恶劣,也被判了有期徒刑中的最高刑——20年。
【犯罪溯源】
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种种单亲疏于管教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本案中的诸被告人年龄都不大,平时游手好闲,无事生非,法制观念严重淡漠。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状况,与他们平时忽视自我塑造有直接关系,同时也与家庭和社会的教育缺失不无联系。本案中,相当一部分被告人是单亲家庭子女。比如女孩小李,父亲早亡,母亲忙于生计无暇照管她。最初出于寻求保护的心理,她依靠上了“大哥”傅某。没想到,交错了人,结果一错再错,最终沦为傅某的帮凶,被判刑4年半。
专家说法
天津社科院副研究员汪洁认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是需要社会、学校、社区、家庭共同努力的大工程。汪洁表示,现在的独生子女通常以自我为中心,在成长过程中比较孤独,很多成长中的烦恼、身心的不协调等,都很难通过自身化解。如果能够得到家庭的正确引导和关爱,很多问题在端倪时期就能够得到调整和纠正。
汪洁说:“这些青少年聚到一起酿成大祸,不是一日之功。通过此事可以提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警醒,在整个事态的发展过程中,不论哪个环节给予及时引导和调整,也许会令祸端再小一些,也不至于形成这样的结果。”
汪洁提醒广大青少年朋友,择友时应格外谨慎,要交益友,远离损友,方能走好人生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