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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滨海新区民政局了解到,滨海新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础生活,建立应急救助准备金制度。专项准备金用于区域内因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受严重影响人群的专项救助。目前,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
据了解,应急救助准备金的管理将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拨款为主,社会捐赠为辅,多渠道筹措,滚动使用的原则。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实行各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管理。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管委会、功能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向新区民政局通报事件发生原因、经过、损失、救助计划等相关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指示或有关部门申请,需要启动应急救助准备金时,各管委会、功能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与财政部门协商并报新区民政局、财政局。为加强社会监督,应急救助准备金实行信息报告及公开制度。各管委会、功能区民政部门对应急救助准备金中接受社会捐赠的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开。(记者孙倩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