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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是《婚姻法》颁布60周年。目前,《婚姻法》解释(三)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成为读者“热议”的话题。
60年是一部历史,也是我们共同的人生历程。
蓦然回首,追忆那曾经的都市风情,可以震撼我们的心灵,启迪我们的智慧,看清明日的方向,走好脚下的道路。
为此,记者走进天津市妇女联合会,请6位“老妇联”和现职妇联干部,口述历史,畅谈爱情与婚姻60年的都市风情。
6位口述嘉宾是:曹任芝,83岁,离休干部,长期从事妇女维权工作;陈士爽,79岁,退休妇联干部;刘玉珠,70岁,从事妇女工作30多年,曾担任领导职务;金丽娅,57岁,资深妇联干部,现从事“妇联史志”编写工作;苑向者,44岁,市妇联权益部部长;苗慧敏,29岁,“80后”妇联干部。
1950~1960年代
婚姻自主追幸福
金丽娅:说起《婚姻法》我就激动,这是全国妇女的幸福!1950年5月1日,《婚姻法》正式颁布,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啊!它彻底颠覆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婚姻制度,是一次伟大的妇女解放,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
在封建婚姻制度下,女人没有选择爱情、婚姻的权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根儿木头抱着走”是对妇女悲剧命运的真实写照……
新中国的《婚姻法》赋予妇女自主婚姻、自由恋爱的权利,是对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的一次历史性的调整。编写“妇联史志”,我翻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包括那个时期的《天津日报》,真是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欢欣鼓舞!
曹任芝:妇女们欢呼解放的高兴心情,我可以作证。我是从山东解放区奉命到天津工作的。下工厂、跑街道,大张旗鼓地宣传《婚姻法》,感人的故事太多了……一个20岁的小媳妇儿,婚姻是父母包办的,图钱,男人比她大20多岁,还有病。本来,她跟一个邻居小伙儿暗暗相好,被强行拆散。她坚决要求解除婚姻,获得幸福……对,就是生活中的“刘巧儿”。还有十几岁的“童养媳”,解除婚约回到娘家,抱着娘哭呀。
《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当时要求解除婚姻的女性很多,比如,一位很有名的民主人士,有3个太太,最小的一个要求解除婚姻,自己开办了一个幼儿园,服务社会,再嫁以后生活幸福。另一个太太也离开了他……总之,解除了婚姻,自由恋爱的女人,兴高采烈呀!
1960~1970年代
“语录”成为定情物
陈士爽:对于1950年代,我想补充一点,那时的年轻人追求自由恋爱、自主婚姻,也是富有激情和浪漫的。比如,舞会很流行,各单位都办舞会,妇联为了给男女青年创造自由恋爱的机会,还组织纺织厂女工到炼钢厂跳舞。星期日,北宁公园、人民公园等地方,年轻人也是花前月下,成双成对,有一些人还到起士林、音乐厅、莫斯科影院等享受浪漫呢……
刘玉珠:美好的时光总是显得短暂。从1957年“反右”到1966年“文革”……政治运动风云变幻,但是,人们追求爱情与婚姻幸福的热情没有改变,只是被打上了那个时代的“政治烙印”。年轻人谈恋爱,家庭出身、政治面目成为首要标准。出身好,是党员、团员的,找对象就容易,反之则困难重重。一个女青年在大学谈恋爱,因为那个男生的家庭出身“不好”,遭到女方父母的强烈反对。为什么呢?家长怕女儿受牵连,怕影响前途。棒打鸳鸯,她最终嫁给了一个不爱的男人。也许是命运捉弄人吧,年过花甲,他们各自丧偶,这一对有情人才“梅开二度”终成眷属……
金丽娅:这一时期,男女青年连表达爱情的信物也“政治化”了。一位小学老师,未婚夫是部队的排长。1965年,只有部队才有《毛主席语录》,排长给领导打报告,申请将“语录”作为革命爱情的信物送给未婚妻,喜获批准。女教师拿着“语录”,令全校师生羡慕不已……
“文革”期间,“语录”、“像章”,还有军衣、军帽、军挎包,成为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信物。最时髦的结婚形式是搞到两身绿色军装,戴上“像章”、手持“语录”,到革命照相馆拍一张“革命战友”照。姜昆的相声《如此照相》,就是一个缩影……我的一个朋友就是这样,她说,现在的孩子根本不相信,我们没有花前月下,更不敢卿卿我我,拉手都得偷偷的,可我们就是这样恋爱、结婚的呀。
1970~1980年代
军人海员“最抢手”
曹任芝:“文革”在1976年粉碎“四人帮”才算结束,在这期间,许多女青年愿意嫁给“最可爱的人”。各级妇联干部,嫁给军人的不少,比如……都是军属,对,现在叫“军嫂”。平时聊天,说你丈夫是干啥的?军人!好么,都骄傲着呢!
刘玉珠:1978年的“三中全会”是个分界线。应该说,对爱情和家庭生活幸福的渴望,一直是百姓生活的主流,即使在那个“特殊”年代也没有改变。“三中全会”为以后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提高了,当时,流行的嫁妆是“三转一响、涤卡装”,自行车、缝纫机、手表被称为“三大件”。结婚能有“三大件”,就是“高档”了。因为“三大件”是凭票供应,在单位要排队等待,一等就是好几年,所以,票证都得靠亲朋好友给凑……
金丽娅:一个单卡录音机、一台9英寸的黑白电视,都是宝贝疙瘩。正因为如此,海员成为炙手可热的“抢手”男人,能从国外带回录音机、电视机等时髦货,一些女青年以嫁给海员为荣。这种对物质条件的追逐,与“文革”中的“政治热情”形成强烈反差,是对极“左”的逆反。爱情与婚姻幸福,是要有一定物质基础的,应该从积极的意义理解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
陈士爽:这一时期的爱情与婚姻,还有两点值得注意,一个是“知青婚恋”;一个是两地分居。一年只有12天“探亲假”,交通落后,路上耽搁好多天,夫妻相聚没几日,真像“牛郎织女”。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曾是妇联和工会的工作重点……
金丽娅:这说明,爱情和家庭生活质量,已经引起社会关注了……
1980~1990年代
夫妻感情作尺度
金丽娅:1980年9月10日,颁布了修订后的《婚姻法》,增加了计划生育、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特别是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第二次离婚潮的出现曾引起某些争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认同了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应该追求高质量的情感生活。这是在家庭关系上的又一次社会进步。比如,一位妇女的丈夫是个“酒鬼”,喝醉了就打她,爱情早已死亡,但是,男方就是不同意离婚……终于拿到离婚判决,她失声痛哭,说自己总算解脱了,不然会被折磨死。再婚之后,她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刘玉珠:改革的春风,激发了人们实现“四化”的热情,那是一个崇尚知识的年代,大学生成为时代骄子,知识分子成为“香饽饽”。年轻人寻找爱情伴侣,“文凭”成为“第一标准”,有文凭的“郎才”即使身高等条件稍差,也备受姑娘青睐;反之,无才的美女被称为“花瓶”,也遭冷落……
金丽娅:由“物质崇拜”到“文化崇拜”,这又是一个进步。女性开始以满腔热情追求高质量的情感生活,寻求经济上的独立和精神上的独立。与此同时,第三者插足、婚外情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1990~2000年代
出国热引发“婚变”
金丽娅:改革春风,国门大开,出国热引发“婚变”,“留守夫人”、“太空人”成为流行的时髦语。丈夫出国,妻子留守国内,含辛茹苦抚养孩子、赡养老人,苦苦等来的却是一纸离婚书。妇联接待的这类维权诉求很多。一位老太太的儿媳执意到国外发展。老人的儿子千方百计追寻到国外,却发现妻子已成他人妇。这类现实版的“都市人在纽约”,我们见到许多……
苑向者:1990年代离我们很近,大家都看到了,爱情与婚姻的都市风情多姿多彩,比如,婚宴由“大棚”走进饭店,婚纱影楼、婚礼车队、婚庆公司等等应运而生,展现了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的“婚礼风采”……
在爱情婚姻问题上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联合家庭趋于解体,取而代之的是核心家庭。二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在家庭中,亲子关系是稳定的关系,婚姻关系是不稳定的关系。爱情需要保鲜,婚姻需要经营。这是爱情婚姻观的又一次进步。
2000年至今
爱情婚姻多元化
苑向者:社会的发展带来爱情婚姻生活的进步,走进新世纪,爱情婚姻呈现多元化的色彩。2001年对《婚姻法》的再次修订,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规范了一些影响家庭婚姻关系的新问题……人们的婚恋观继续发生着变化,尤其是女性,受教育的程度普遍提高,经济独立,生活自立,维权意识、夫妻平等意识普遍增强,更加讲究情感的个性化,更加独立自主地追求高质量的爱情婚姻生活。与此同时,出现“闪婚一族”和“剩女现象”……
苗慧敏:作为“80后”,我谈点儿个人感受,我们是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人,家庭文化的熏陶,使我们懂得爱情婚姻是人的生命中最珍贵的宝贝。我和我的许多同学,对爱情和婚姻都持非常谨慎的态度,恋爱多年才走进婚姻的殿堂。我们对爱情充满向往,对爱情和婚姻的理解更理性、更全面,我们更注重感情的融洽和精神的默契,懂得如何制造浪漫、如何经营婚姻……这才是“80后”的主流。对“闪婚闪离”和“剩女”多一分理解和宽容,据我了解,“剩女”并非不想走进婚姻,而是她们不想走进没有爱的婚姻。近年来,高考之后就有一个离婚小高潮,一些家庭,为了孩子“凑合”多年,这种责任感值得肯定。但是,没有爱情的婚姻,生活是难以幸福的。许多“剩女”只是不想重复这类“凑合”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