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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三大电信运营商处获悉,自11月22日携号转网在天津实施以来,已有近5000市民“尝鲜”。不过,市民在享受到转网所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携号转网的话费余额退还政策产生质疑。
记者了解到,在办理携号转网时,对于用户在营业厅使用现金所缴费用产生的余额,各运营商都表示“可以退还”,但需用户携带身份证和手机卡前往营业厅亲自办理,并需出示相应的缴费收据。
而对于充值卡或网上充值产生的话费余额,有的运营商表示,“无法退还,用户可消费完后再办理”。有的运营商表示,使用充值卡充值产生的余额可以充值卡的形式退还,但用户需出示购买充值卡的收据;网上充值产生的余额则可以退还,但用户需在充值后前往营业厅开具收据,凭收据办理。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一些用户对运营商这样的携号转网退费政策持质疑态度,有的甚至怀疑“这是运营商为了挽留用户而故意设置的障碍”。在办理携号转网时因使用网上交费产生余额而“受阻”的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近年来,出于方便用户和减少自身营业厅压力的考虑,运营商一直在鼓励用户使用充值卡充值或网上交费,尤其在营业厅用现金交费时经常会得到工作人员这样的提示,“没想到会因为使用了网上交费而无法办理携号转网。”对于交费收据,市民吴先生表示,如果在报刊亭买充值卡基本开不了收据,而在网上充完值再跑去营业厅开收据还不如直接去营业厅现金交费,“这与运营商所提倡的交费方式背道而驰。”记者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