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6日从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获悉,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天津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今起予以公示。
《规划》范围为滨海新区全部行政区和东丽、津南部分功能区,以及规划拟填海造陆区域,规划总面积285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2270平方公里。《规划》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严格的管控措施;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定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引导形成新的生态用地格局;确定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引导乡镇级土地利用,保障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其中,确保滨海新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2平方公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7平方公里。允许建设区主要包括滨海新区核心区、新城、功能区、建制镇以及机场、港口等交通用地。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214平方公里,占新区总面积的42.52%。禁止建设区是滨海新区范围内严格保护的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以及地质灾害高危险区域,包括主干河流和水源保护地等。禁止建设区面积为327平方公里,占新区总面积的11.45%。
《规划》还制定了生态环境建设目标:用自然生态廊道和人工生态廊道搭建生态网络,以典型生态片区为重点保护范围,形成环抱滨海新区的生态保护带,实现向渤海和向天津市中心城区两方向上的生态流通,全力建设环境友好型新区。建设“一带四区七廊道”生态用地总体格局。公示联系电话:022—66223563,联系人刘翔。(记者张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