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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频道为深入推进市政法委违法违纪"零"点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静海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按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推行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通过确定执法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建立三道防线、强化问责追究,将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目前,已制定规范性文件4个,建立风险防控流程图20个,确定风险环节累计70个,(其中一级20个,二级23个,三级27个),为全院每名干警都确定了岗位风险点共计101个,制定防控措施70个,岗位勤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查找执法风险,推进流程制权。排查执法风险环节、风险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是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基础,只有找全找准,才能有的放矢。重点抓了三项工作:
1、查找执法风险环节。按照案件受理、分配、审理、审批、办理终结的办案流程,将直接行使检察权的岗位环节确定为三级风险;将行使检察权时需要分管领导进行决策的环节确定为二级风险;将需要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决策的环节确定为一级风险,三级风险环节为最轻环节,二级风险环节次之、一级风险环节最重,并根据《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对三级风险环节进行责任分解:对因提供虚假材料、出具错误意见导致决策失误的,追究干警的责任;因分管领导做出错误决定造成执法过错的,追究决策人的责任;因检察长或检委会决策造成执法过错的,追究检察长和检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排查执法风险点。在排查风险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对岗不对人"的原则,结合部门、岗位和干警职责,采取自己查找、部门讨论、逐级审核、部门互查、公开公示等形式,认真排查干警个人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廉政与执法过错风险点,所查找风险点力争做到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例如:静海检察院把跑风漏气、说情托请、办关系案、人情案作为各个执法环节的普遍性风险点,同时又根据检察长、副检察长、科长、副科长、主诉、主办、助手、内勤等岗位职责的不同,分别排查出了有针对性的风险点,风险点排查后,与岗位职责一同摆放上桌,随时提醒干警提起办案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