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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单位的车位不够用,不少有车上班族都选择把车停在路边停车位或附近旧小区里,今后,有可能在旧小区停车也要交钱了。沈阳市新规定指出,老旧小区道路可以设置收费停车位。
沈阳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旧住宅区综合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了旧住宅区如果发生房屋应急维修,而房屋所有权人又无法履行维修义务时,由区房产行政部门组织代修。而维修经费的来源之一,就是通过停车位收费。《意见》中提到,各地区要不断拓宽旧住宅区管理经费来源渠道。经业主大会同意后,管理单位可以利用旧住宅区内的共有房屋从事经营活动,也可以利用旧住宅区的道路用于机动车的停放并收取相关费用,所得的经营收益用于补贴旧住宅区管理经费。
各地区政府应当筹集旧住宅区管理专项补贴资金,用于对旧住宅区困难群众、低收入阶层减免服务费的补贴。专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在旧住宅区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居民监督,同时也要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
此外,街道和社区也可以广泛发动驻街、驻社区单位捐助旧住宅区“共驻共建”资金,用于旧住宅区的管理和建设。《意见》还规定,区级房产行政部门要根据旧住宅区的数量情况,向每个街道办事处派驻1至2名驻街专管员,负责旧住宅区的综合改造及管理工作。还要完善社区房屋维修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要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将社区房屋维修工作站相关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应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保证按期、及时拨付到位。
今后,弃管小区的居民们不用为房屋没人维修而烦恼了,因为将有房产部门“兜底”。《意见》中明确规定,旧住宅区发生房屋应急维修情况时,各地区房产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相关房屋所有权人限期维修。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履行维修义务的,应由区房产行政部门组织代修。
由区房产行政部门代修的房屋,维修费用从维修资金中列支。维修资金归集不到位的部门,从区政府所筹集的应急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指定有关部门向所有权人追缴。需要立即进行排险的,房产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排险,然后按上述程序组织维修或代修。涉及住户腾迁躲险的,由该地区政府组织实施。
而对房屋维修资金尚未全面归集到位的房屋,各地区政府应筹集房屋应急维修资金,用于垫付房屋应急维修。垫付的资金由应缴费单位或业主承担本金及利息,并从其补缴的维修资金中扣还。对符合政府住房保障范围的特困户,其应分摊的应急维修资金由相关地区财政承担。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