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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继成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的试点”后,天津又被列入国家“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试点地区,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方面,本市将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
不得下达升学指标
本市将进行“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质量督导评价标准,改革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两项试点。对“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教改纲要》作出了详细规定: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
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探索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方面,本市将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建设工程,中心城区着力提升一般高中现代化水平,农村地区着力扩大示范性高中,到2015年全市城乡普通高中基本达到优质高中标准。到2020年全市高中教育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所有学生都能够接受高水平现代化高中教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目前已在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和实验中学三所学校率先开展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鼓励和支持高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着力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形成优势特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学校进行综合高中实验,适度增加职业教育内容,支持学生学习职业技能,达到要求的学生,可同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记者蒋娟实习生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