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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确定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和试点单位,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天津被列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试点地区,《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同时出台。据悉,天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全市1200多所义务教育学校都能达到阶段性的现代化建设标准;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同城待遇”,基本形成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发展格局;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素质教育要求得到基本落实。
软硬件全面提升
四项措施促均衡发展
为保证试点目标,天津市制定四项改革措施:(1)研究制定《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08-2012年)》,配套实施“校舍加固改造和功能提升工程”、“图书配送工程”、“新增教学仪器配送工程”、“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和“265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等五项工程。(2)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水平为重点,促进城乡学校均衡发展;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促进区域学校均衡发展。(3)完善促进均衡发展的督导机制,完善促进城乡一体的发展机制,完善促进教育公平的保障机制。(4)改善办学条件,创新学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素质教育。
鼓励创新强化民主
四项政策保项目实施
同时,天津配套研制四项政策:(1)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在国家提供部分专项基金支持的同时,天津约需筹集7.4亿左右资金,对266所学校实现集中供暖,529所学校进行旱厕改造。(2)加强统筹协调,鼓励改革创新。在试点工作中,市级领导小组负责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积极为区县提供服务和保障。同时,鼓励区县、学校发扬首创精神,自主进行包括体制、机制在内的改革创新。(3)强化民主决策,争取公众监督。在试点工作中,制定、出台的相关教育政策,均遵循一定的民主程序。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区人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多元化的教育政策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电视台、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体平台,定期公布教育政策信息,让公众监督。(4)实行政策倾斜,保证“项目”实施。为实现目标,保证试点取得创新成果,根据各区县、学校的实际情况,在组织实施、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制度环境等方面,努力创造条件,向财力相对困难、教育基础比较薄弱的区县,给予较大的政策倾斜。
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四方面确保计划落实
天津从四个方面给予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国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改革方案,研究政策措施。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并建立市、区县财政合理分担的保障机制,包括合理确定“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分担比例,保障经费投入及时到位。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确保“项目”按计划分步落实。三是实施督导评估。制定《天津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评估验收实施细则(2008-2012年)》,组织评估验收专家组,对区县进行逐校评估验收。实行评估结果公告制度,用评估合格的学校占区县学校总数的比例,衡量区县义务教育现代化水平。2012年底,市政府将以此为依据评选和认定“天津市义务教育先进区县”。四是开展理论研究。成立专项课题组,针对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建立专家咨询组,适时就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开展咨询。
一个周期分年达成
各年目标具体进度明确
按照“一个周期,分年达成”的思路,整个试点工作于2012年底结束。每年的具体目标是:2009年,20%左右的义务教育学校完成现代化建设,通过评估验收;2010年,50%左右的义务教育学校完成现代化建设,通过评估验收;2011年,7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完成现代化建设,通过评估验收;2012年,9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完成现代化建设,通过评估验收;2012年12月,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教育部。
新闻链接
教育部昨公布一批解决择校问题试点地区
教育部昨公布一批试点地区,希望借试点以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试点地区将从5方面开展工作。
北京市部分区县、天津市、山西省、黑龙江省部分县市区、江西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探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包括北京、天津等省市在内的一些试点地区将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试点工作中,北京市、上海市、安徽省、广东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探索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随迁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保障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市县、贵州省毕节地区、甘肃省酒泉市、青海省海南州将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体制与机制,探索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北京市、上海市、安徽省、云南省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