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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随着天津市新版发票从本月起启用,为了提高纳税人对新版发票的认知,优化纳税服务,天津地税南开分局启动了新版发票培训会,提示人们注意发票申请使用事宜。
据悉,天津市开展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暂时保留我市26种行业发票,取消46种行业发票。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为普通发票换版过渡阶段,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2011年1月1日起,除保留的普通发票外,旧版发票一律停止使用。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此次发票简并过程中,税务部门要求对原已在该局领购发票的纳税人可凭《核定表》和原发票领购簿办理新版核定手续。税收管理员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核定纳税人的发票种类、适用行业、开票项目分类、发票月使用量、单张最高开票限额和开票数据上传期限等相关内容,在《核定表》上签署意见。对经审批同意的,纳税人凭《核定表》到发票窗口领购发票。纳税人初次申请领购发票需向主管管理所提出购票申请,要如实填写《核定表》,并提供所需资料。记者刘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