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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法系统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工作的高标准,把争当全国社会管理创新排头兵作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重点围绕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改造、特殊人群特别服务管理、“两新组织”管理服务、互联网建设管理等,着力抓工作的关键点、创新的突破点,努力构建新模式、实现新突破。
本市政法各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迅速形成了一批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效果好的工作成果,并且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穿于社会管理工作中,大力倡导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让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感受到更快捷便利、更文明和谐。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县、市政法及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组成调研推动组,深入基层一线,研究实施工作创新的实际举措。市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实行开门服务,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政法各部门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巡查组,加强检查监督。各区县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制定落实相关待遇政策,让优秀人才和有经验的同志安心在基层一线工作。各级政法机关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社会管理创新组织领导机制、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物质保障投入机制,保证基层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