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选范围:全市各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拥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曾参加过此项评选活动的学生除外)。
评选条件:候选人应当在日常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表现良好,特别是在自身创新创业或带动他人就业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他的行为令人感动,他所表现出来的时代精神具有突出的代表性,能够成为全市大学生的楷模和榜样。 |
|
|
进入北方网“感动校园之创业先锋—天津市大学生2010年度人物评选”页面,按页面提示进行投票,每个IP地址一次最多选10名候选人,每半小时只能投一次。投票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8:30至2011年1月4日8:30。
终评采取现场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形式,将按照比例(主办方40%, 教师组30%、网络组30%)最终评选出“感动校园之创业先锋”2010天津市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得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