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里程达到2710公里,仅“十一五”期间,我省高速公路投资就达1463亿元。然而,这些年我省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中,未发生一起严重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2005年省交通运输厅大胆尝试和创新,在全省在建高速公路中率先推行包括招投标、拆迁、设计变更、资金使用等内容的“十公开”政策,更让权力得以在阳光下运行。几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优质工程率达到了100%,充分发挥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成为高速公路建设新的推动力量。 大(庆)广(州)高速公路河北段是我省今年年底通车的重点项目。打开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筹建处网络管理平台“阳光工程”一栏,项目建设计划、招标过程、征地拆迁、合同履约情况等内容一应俱全。如果想要了解项目的征地拆迁情况,只需上网打开“征地拆迁“一栏,沿线县市每月的土源落实、经营性企业情况、电力电讯拆迁等详细内容便可了然于胸,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筹建处的阳光工程建设工程,是河北省推行“十公开”政策以来,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个缩影。党的“十六大”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始终坚持一手抓交通发展不动摇,一手抓反腐倡廉不放松,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具有交通特色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 2005年,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领域推行“十公开”政策,成为一个亮点,具体内容为: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公开;招标过程公开;征地拆迁管理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设计变更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竣(交)工验收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建设市场管理公开。 十个关键环节全部公开,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和公开监督部门逐一明确,让权利在阳光下运作,从根本上规范了交通建设市场行为,维护了交通建设市场秩序,促进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规范运行,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广大干部健康、安全成长。 限制权利 杜绝“暗箱操作” “暗箱操作”是以往高速公路建设中职务犯罪滋生的温床,如何最大程度地限制掌握权力人员的“暗箱操作”能力,成为河北“十公开”政策的首要目标。 从2005年至今,“十公开”制度把工程建设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让管理者不想、不敢、不能腐败,让拉关系、托人情、找门路的企业无法立足。省交通运输厅更是严格自律,主动放权,自上而下推动这一制度的落实,不仅加强了领导管理,还健全了机构组织。 记者曾对参与河北高速公路项目投标的100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匿名问卷调查,受调查人一致认为“没有人为操作的余地”。 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面对高速公路建设,厅长、副厅长、处长和一线操作人员“想干预却干预不了”。实践中,省厅党组成员带头执行制度,并主动约法三章:“绝不违规干预工程建设,绝不违规收受任何好处,绝不利用职权为亲属谋私利。”同时,厅领导做出承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作为一项阳光工程,“十公开”与工程管理制度紧密结合,与工程建设各阶段任务紧密结合,与沿线群众利益紧密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它解决了公开内容模糊、空洞、虚假等问题,使公开这一遏制腐败滋生蔓延有效手段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十公开”表明,真公开、实公开,是建设精品工程、廉政工程的有力保障。“十公开”制度实施后,广大干部的理念开始发生巨大转变,不少地方变最初的“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真心公开”,河北高速公路建设呈现一派廉政气象。 预防腐败 广泛接受各方监督 权力不受监督容易导致腐败,强化监督是工程建设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十公开”坚持以公开为保障,按照科学规律,建立了以管理单位、建设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社会公众为联合预防腐败主体的监督链条。 记者了解到,实际操作中,“十公开”制度将每一个建设环节的公开内容、方式方法、时限要求、实施主体都具体化,让每一位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都知道自己该公开什么、怎么公开、什么时间在哪里公开,不公开会带来什么后果。如在征地拆迁管理中,规定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必须在村里张榜公布、广播宣传,把一棵树、一间屋、一座坟头、一亩青苗的补偿标准,都标得一清二楚;对工程建设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以柱状图表、工程管理曲线、进度月报及工程进度汇总表等形式上网公开,使各合同段的工程进展清清楚楚;同时,为保证制度执行,还将“十公开”条款写入工程建设合同,列入各级相关单位年度计划和考核内容。 在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中,省厅还推出纪检人员再派驻制,对“十公开”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制,将审计关口前移,由传统的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转变。同时,将“十公开”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建设任务一起部署检查,增强了制度落实的约束力。 拿设计变更来说,按照“十公开”的规定,设计变更要由筹建处、设计代表、监理、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确定方案,由总工、工程、财务等部门及筹建处领导共同会签,以专家论证会形式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及时通过筹建处网站、公开栏向沿线群众公开。这样一来,设计变更得以广泛接受各方监督,极大加强了对相关权利人员行为的约束力。 严把三道关 治理腐败“重灾区” 重点突出、依法依规,设计科学合理,是保证“十公开”制度具有很强操作性的有效助力。 “十公开”制度对照公路法、招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设计规范,特别注重在招投标、设计变更、施工过程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下功夫,着力在重点或突出问题上实现突破。 招投标曾是高速公路建设领域腐败的“重灾区”,“十公开”实行前,招投标最后得分由投标报价分和专家评标分两项之和组成,由于投标价与标底越接近则得分越高,中标几率就越大。在利益的驱使下,投标人往往提前找有关人员“弄标底”,找专家“做工作”。 “十公开”制度实行后,取消了业主标底和专家打分,将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开,资格预审条件都是刚性要求,事先向投标人公布,投标人是否符合条件一目了然。此外,为防止串标、围标,在资格预审之后,招标文件发售之前,相关单位举行招标合同段抽签大会,每个投标人凭抽签确定投标标段。而在开标现场,则将各投标人报价相加除以投标人数再乘以现场随机抽取的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最接近的报价中标。三道关口严格把住,方法上既便于操作,又有效制约了权力,大大消除了人为因素。 如今,省交通运输厅正在继续完善和深化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制度建设,并作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有力抓手,持之以恒地抓落实,强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风清气正的交通新风尚确保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推动河北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记者 姜薇 通讯员 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