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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议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积极探索纠错机制,努力促进审监工作上水平》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得到与会者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市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审判监督纠错新机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审判实践中,本市法院逐步探索制定了四种纠错机制,努力提升审判监督工作上水平,推动审判监督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建立便民诉讼机制。遇到当事人地处偏远且经济困难,或身患重病、年老体弱等,审监法官直接到当地开庭。在审理涉及民生案件时,遇到需要解决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的,启动由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长出面协调,借助社会力量解决具体问题新机制。二是建立再审案件上下级法院沟通协调机制。三是规范裁判尺度,统一执法标准,建立再审改判标准。四是推广审理再审案件“七步法”机制,即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二步摸透法律适用,三步找准纠错方案,四步注重调解优先,五步做好辩法析理,六步确保再审终结,七步做好判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