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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频道近期,汽车销售火爆,消协系统连续接到一些消费者关于汽车备胎质量问题的反映,针对消费者的投诉,市消协进行了调查,结果,汽车备胎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现象严重。
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并未对汽车备胎配备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各汽车生产厂家配备备胎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的备胎尺寸比原车胎略小;有的备胎虽与原车轮胎尺寸相同,但质量有很大差异;只有少数车型配备原车轮胎。而汽车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很少提及备胎问题,大部分汽车的使用说明书中对备胎与原车轮胎不同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未加明示提醒。只有部分车型的备胎上印有最高限速等提示信息。为此,近日市消协在天津空港汽车园天津一汽4S店举行以汽车使用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咨询活动,并提示广大消费者关注汽车备胎使用安全。
依据《消保法》,经营者有义务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因此,汽车生产厂家应作出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备胎安全使用说明。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对备胎的使用条件、最高限速以及更换操作注意事项等看清问明。
即使汽车生产厂家提供的是与原车同型号备胎,消费者在应急更换备胎后,也应尽快到4S店进行检测调试,以保证行车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