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代表受聘担任监督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室根据提出聘请监督员单位的特点和要求,结合每位人大代表所从事的工作特点及专业特长,经主任会议同意,向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推荐24名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向滨海新区监察局推荐4名人大代表担任特邀监察员。(记者陈西艳郭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