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交警下瓦房大队交警夜查酒驾交通违法,一酒驾驾驶人拒绝接受检查并拖带交警致伤,该驾驶人闫某因涉嫌触犯妨害公务罪已被公安河西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8日21时,交警下瓦房大队交警张泰、贺志明在大沽南路奉化道交口夜查酒驾交通违法时发现,沿大沽南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小客车行车状态异样,遂立即拦检。该车驾驶人并没有停车接受检查,交警贺志明左手抓住该车后视镜,但该车仍没停车继续前行,交警被拖带受伤。后该车被公安河西分局巡控警车拦住并带至公安下瓦房派出所处理。
经查,该车驾驶人闫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51毫克,属酒驾交通违法。交警贺志明的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杨毅 王栋 刘腾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