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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制度规范为着力点,确保案件审理进程的正常流转。将案件审理流程节点纳入监控,严把立案关、审理关、执行关,杜绝人为调控案件。严格案件简转普及变更审限,及时移转卷宗材料,建立案件审限预警机制。二是通报办案进度考评,促进案件审理高效运行。对法官结案情况、均衡结案率、调解率等指标排名,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违规变更审限、人为拖延办案等信息及时通报。对收结案态势及时研判,增强审判管理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三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均衡结案管理长效运行。改变以往年终单一考评模式,将考核指标分解到每个季度和每个月,将均衡结案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突出考核指标的均衡发展。四是发挥审判质效考评的导向作用,运用指标杠杆奖优罚劣。定期对法官庭审和优秀法律文书进行考评,培育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的审判业务力量。完善审判配套制度建设,将全院整体工作向审判一线倾斜,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五是以平衡发展为目标,实现审判工作良性循环。通过平衡人案矛盾、平衡考评指标、合理分配审判资源及科学划分各审判庭室的受案范围,对突发的批量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平衡分配,统筹安排,打破审判部门界限,实现跨部门调整审判资源,防止阶段性案件积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