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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赵超姚润丰)中国的水土保持法在实施近20年后首次进行了修订。25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法律。相关人士表示,修改水土保持法的目的是通过法律形式,遏制中国日益严峻的水土流失状况,保住秀美山川。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
进入新世纪,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中国水利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92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亟待治理的则有近200万平方公里。
每年水土流失给中国带来的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2.25%左右,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失更是难以估算。
“水土流失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水利部部长陈雷直言不讳地说,中国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与国家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差距很大,加强水土保持是搞好江河治理、保障防洪安全的迫切需要。
现实情况已证实了陈雷的担忧。今年以来,从云南贡山到甘肃舟曲,重特大泥石流灾害频发,中国公众正高度关切水土保持问题。
治理水土流失,政府如何作为是成败的关键。这次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首先强化了地方政府在水土保持上的责任,将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与政府工作考核和评价直接挂钩,明确规定国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