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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12月28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十二五”期间,辽宁省将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数字化模式。辽宁省辖市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推广,县级市和县城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推广。
《意见》提出,全省要围绕科学化管理、精细化作业、人性化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应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对城市实施数字化管理,以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增强城市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意见》要求,全省推广此项工作要统一标准。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单元网格的划分和编码、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地理编码制定,便于区域之间信息共享、相互移植和衔接;要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管理人员,有效整合相关人力、设备和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基础数据,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同时,充分借鉴省内外城市管理数字化已取得的成果,采取技术转让、合作开发、联合招标等多种形式,降低研发建设运行费用。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城市管理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注重实效,避免生搬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