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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鹏远小区居民所言,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此处新房的确建在一年前被强拆的违法建筑基础上。
据悉,从2008年开始,石家庄市在提升城市形象的“三年大变样”建设中,对市区内违法建筑、破旧建筑、危陋建筑、超期临建和有碍观瞻建筑进行了拆迁,此处临建房2009年按规定被拆除。
那么,是谁在已被拆除的违规建筑原址上重建新房?此次重新建设又经过了哪些部门批准?
据记者了解,原来,新房主人竟然是该市宁安路街道办事处。
“我们确实是在原‘临建’基础上盖起了这几间房。”宁安路街道办事处田君南主任在接受采访时作此解释。
田主任称,因街道办下辖的九中街居委会人员增加,原有办公条件太差,办公用房紧张,无奈之下才想到在此处建房,当时并没考虑是否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及消防安全。
田主任坦言,街道办施工未向任何部门申请获批,至于建房所需资金,先由施工方垫支,再由街道办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