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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生 苏里 摄 |
昨日,在开发区某快递公司货仓,记者见不少市民自己过来取件。一位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到快递公司“自提”了,“3封快件早就到了,都被押在快递公司里,等不及只能自己来取。”采访中,一些网购族告诉记者,年终岁尾快递公司订单太多,不能按预定时间发送,“主要是怕丢件,要不谁愿意大冷天自己来拿啊。”
那么,市民该不该到快递公司亲自拿快件呢?采访中不少市民给予了不同答案。家住开发区博美园的张先生认为,自己去快递公司拿件等于为快递公司节省了支出,“花钱买服务,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就应该为市民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但也有市民认为,虽然不情愿,但上门拿快件也是无奈之举,“也打电话催过了,他们就是不给送,坐在家里干着急还不如自己过去取。”
记者从某快递公司塘沽分公司了解到,最近受各大网站促销影响,快递公司收到订单太多,由于快递员有限,目标地点又十分分散,导致无法按预定时间送达。有时为节省人力开支,只能将同一目标地点的邮件累积起来统一递送,这样势必会造成部分邮件的积压。
对此,红杉律师事务所的张福苓律师认为,快递公司收款时就与发件人形成合同关系,必须将快件按照指定收件人地点送到,因此,即使与收件人之间没有明确书面条款,快递公司也应该按照与发件人的约定执行。(记者张文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