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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上迈出更大步伐
积极扩大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改进就业考核办法,提高就业稳定性。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扩大创业政策扶持范围,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快创业带动就业试验区建设。启动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比重。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促进政策和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探索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改进工资指导线发布方式,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着力提高企业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发展企业年金。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拓展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绩效工资制度。
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基金规模,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提高保障能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实施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普及社会保障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工作。
加强市场保障和价格稳定工作。保障主要农产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强重要商品储备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加强农产品产运销衔接,降低经营费用,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完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搞好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和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搞好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建设,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市区危陋房屋拆迁和城中村改造,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税收、信贷政策。
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启动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工程,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深化和谐校园建设,完善新建校区配套功能,优化校园环境,提高高校后勤管理水平。加快建设健康产业园区。启动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新校区建设。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规范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加强区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快卫生资源调整,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布局结构,提升服务能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技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卫生信息化水平。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