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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家住红桥区的张女士在参加朋友婚礼时将自驾车停放在饭店门前,由于天气突变,刮起大风,导致广告牌脱落将张女士的车砸坏变形,张女士在与饭店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饭店告上了法庭。红桥区法院立案庭了解情况后,先将此案移交至区诉前调解委员会,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解、说服,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饭店方当即履行协议,将赔偿款送到张女士手中,一起即将成诉的纠纷在调解员调解下得以化解,省去了因打官司可能造成的麻烦。
据了解,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快速便捷地平息各种民间纠纷,在新《人民调解法》即将颁布实施之际,红桥区积极打造“零距离”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体系,形成楼院、社区、街道、区四级调解网络,纠纷信息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和法律工作者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到调解工作中,覆盖全区各个层面。通过“零距离”纠纷调解机制,实现了居民群众小纠纷不出楼院,一般纠纷不出社区,疑难纠纷不出街道司法所,使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记者廖晨霞通讯员郝桢王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