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货车司机王先生去北辰区双街新城小区送货,进门却被保安拦住要求缴纳“占地费”。王先生原来听都没听过,送货这么多年,进哪个小区也没见谁收过占地费。那这个“占地费”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日前,记者再次开车进入了双街新城小区,并没有像王先生所说被收缴“占地费”。保安告诉记者,收“占地费”只针对外来货车,小轿车暂不收取。
保安解释,“占地费”就是清洁费,大多外来货车都是送些建材,卸货过程中难免产生垃圾。保安还出示了相关收据,上面写着“场地占用费”,并有“天津市双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小区物业也表示,小区停车位属于小区业主,外来货车可能对小区路面造成一定的损害,“占地费”其实是道路维修费。
北辰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工商局只对小区前期的物业费进行审批,当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有了物业后,对于其他具体收费事宜则由小区业主和物业自行协商,所以其中“占地费”不在前期物业费的审核范围内。
汇英律师事务所窦律师:
“占地费”有依据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中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主要用于养护维修小区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共用设施设备等。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向业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