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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遇冬通讯员丽研)一男子倒车时,因疏忽大意致人死亡后逃逸。救子心切的父亲听说此事,找来儿子的叔叔为其顶罪。几天后,该男子主动到公安局自首。日前,这名肇事男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其父亲和叔叔也因包庇罪获刑。
案发当日17时许,河北省来津打工的男子洪某在本市东丽区某公司院内倒车时,因疏忽大意,驾驶重卡将吴某撞倒碾轧致伤。洪某见状弃车逃逸。吴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为使儿子逃脱法律制裁,洪某和父亲洪世斌(化名)、叔叔洪世涛(化名)商量,由叔叔顶替洪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几天后,难耐内心恐惧和愧疚的洪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了三人策划由叔叔给自己顶罪的事实。
案件审理过程中,洪某父子和叔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25万元。
东丽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因疏忽大意,在非交通管制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操作不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洪世斌、洪世涛在明知被告人洪某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经过预谋,由洪世斌指使洪世涛假冒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作虚假供述,意图包庇犯罪人,二被告人之行为均已构成包庇罪。综上,判决被告人洪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人洪世涛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洪世斌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