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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赚取手续费,一对父子以一家公司的名义向多家银行申请安装POS机,并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帮人套取现金近520万元。日前,父子俩分别因非法经营罪获刑,另分别处罚金20万元。
王成和王伟明是一对父子,均无固定工作。一天,儿子王伟明向父亲提议用POS机帮人套现赚取手续费,得到了父亲的同意。随后,父子俩便以本市康利建材公司的名义,向几家银行申领了3台POS机(销售点终端机),并通过报纸广告、名片等方式,先后在河北区月纬路、宿纬路等地,以虚构交易、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刷卡套取现金。其中,二人利用中国农业银行POS机套取现金132万余元,利用中国银行POS机套取现金349万余元,利用江苏省徐州市某电子商务公司POS机套取现金38万余元,共计套取现金近520万元。
河北区法院一审认为,两名被告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套取现金,属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客观上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故判处王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判处王伟明有期徒刑五年,并分别处罚金20万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记者陈遇冬通讯员郑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