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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港公安局北京道派出所民警得到线索,在天津港辖区某企业工作的李某系一名网上通缉在逃嫌犯。得到线索后,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抓捕,但赶到该单位后却发现在这里工作的李某所持身份证与其本人有很大的差异。于是,民警将他带到了派出所审查。经查明,该男子真实身份为张某,男,37岁,河北省唐山人。2010年11月,张某来到天津港找工作,由于害怕自己年龄过大而遭用人单位的拒绝,所以他就冒用了一张捡到的身份证,并且一直以李某的身份在单位工作至今。没想到在办理入职手续时被单位的身份证网上登记系统检测出自己竟然是一名“逃犯”。
了解事情原委后,民警依据有关规定,对张某处以了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通讯员潘法宽闫文辉王晓琪见习记者刘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