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去年年底,瑞安104国道汀田镇后里路口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记者昨日从瑞安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已对该起事故依法作出责任认定:正三轮摩托车类车辆驾驶人、越野车驾驶员杜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行人吴某、出租车驾驶员方某和梁某等三人均负次要责任。
2010年12月4日晚10时许,行人吴某横穿道路时,被一正三轮摩托车类车辆撞倒在地,随后被一辆黑色越野车和两辆出租车先后碾压致死,四车先后逃逸。12月27日,死者吴某家属向瑞安警方提交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书面申请。
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该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于今年1月10日对事故涉及的五方责任人作出事故认定。
正三轮摩托车类车辆驾驶人夜间驾车行经事故地段碰撞行人后驾车逃逸,以致行人被其他车辆碾压,负事故主要责任。杜某夜间驾驶车辆行经事故地段时,因没有及时发现倒在路上的行人,车辆碾压行人身体,且在事故后逃逸,以致行人再次被其他车辆碾压,负事故主要责任。
行人吴某横过机动车道时,因未从人行横道通过且折返时被驶来的车辆碰撞,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方某、梁某夜间驾驶车辆行经事故路段时,因车辆灯光性能差,未能及时发现倒在路上的行人,以致造成事故,且事故后驾车逃逸,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1月10日下午,瑞安警方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杜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现警方仍在全力侦查逃逸的正三轮摩托车类车辆。据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