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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轮力度前所未有的调控:2010年,针对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一年之内中央政府3次出台调控措施,动用政策工具之多,历史罕见。
2011年,继续坚定不移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努力使房价稳定在合理的价位,这是人民的心愿、政府的承诺。新的一年为何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调控”措施?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权威部门及有关人士。据新华社电
一问
房价过快上涨得到遏制了吗?
2010年,70个大中城市房价从同比涨幅来看,走出了一条先扬后抑的曲线:年初一路飞扬,4月达到顶峰,涨幅达到12.8%。自4月份国务院调控措施出台后,涨幅逐步回落:从5月份的12.4%,6月份的11.4%,7月份的10.3%降至8月份的9.3%,9月份的9.1%,10月份的8.6%,再到11月份的7.7%。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这是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说:“如果没有调控,2010年房价涨幅绝不是现在这样的水平。”
二问
房价为何仍在高位波动?
自2010年四季度以来,一些地方高价地再度出现,部分热点城市房价再现上涨苗头。
人们不禁要问,经过如此大力度的调控,为何还会出现这种情况,房价为何居高不下?权威人士认为,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有房地产市场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诸多外部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自身问题积重难返;过分依靠房地产业带动经济增长和地方财政增收;多年累积形成的流动性压力和民间投资选择较少;境外热钱流入也加大了房价上涨压力。
还应当看到的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住房改善需求显著增加,加剧了城镇住房的供需缺口,带来了住房价格上涨的压力。
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讲,高房价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许多矛盾在住房领域的反映。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表示:“房地产问题是深刻的体制问题,需要着眼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综合考虑。”
三问
遏制高房价将有何新举措?
岁尾年初,高层频频释放出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的决心。来自各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会议也传递出强烈的信号:“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一系列新举措应运而生:土地招拍挂制度将得到完善。国土资源部表示,2011年要推动土地供应由“价高者得”的单一目标向完善市场、保障民生等多目标管理转变。
房地产市场秩序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加大,“捂盘惜售”“囤地”等行为将得到更为严格监管。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正在推进。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望近期出台。2011年年中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要实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系统的联网。
继续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推动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会议提出,2011年将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把好流动性总闸门,这必将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有利外部环境。
房产税试点城市和开征时间表逐步明晰。据了解,上海、重庆为房产税试点城市。
一方面利用信贷杠杆,加强土地管理,抑制投机,另一方面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缓和供求关系,平抑房价。2011年我国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社会广为关注的“问责制”将得到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说:“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会同监察部对省、市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进行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此外,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表示,2011年将制定并实施解决居民住房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