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市某设计院退休女工程师伍帼因癌症去世。生前她留下遗嘱,把自己的遗产分成两份,一份留给养育了30余年的养女赵星,另一份留给相识三年的干女儿董欣。老人在遗嘱中称,在生病的几年中,董欣一直照顾她,为了表示感谢,她让董欣与养女赵星得到同样的待遇。伍帼的在天之灵可能没有想到,干女儿和养女为了她的财产对簿公堂。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干女儿放弃了一部分财产。昨天,董欣接受了本报的独家专访,披露了她在这起事件中的心路历程及感悟。
讲述 母亲去世后我还往医院跑
2007年上半年,母亲因癌症住进肿瘤医院,董欣陪床照顾,其间与伍帼相识。“有一段时间,我妈和伍工(董欣称干妈为伍工)住临床,她们都是因其他癌症转的骨癌。骨癌是一种很痛苦的疾病,疼起来很难受,我经常给我妈按摩腿。这时,伍工就眼巴巴地看着我,流露出羡慕的神情说‘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女儿就好了’。伍工告诉我,她只有一名养女,没时间在医院照顾她,她老伴重病在身,也没法照顾她。”董欣说,“当时我觉着她怪可怜的,就在照顾我妈的同时,也照顾照顾她。”
同年秋天,董欣的母亲去世,可邻居看到董欣还是往医院跑。董欣说,去医院是为了照顾一个老奶奶,叫伍帼。后来,董欣还把伍帼带到家里来,有人以为董欣在当护工,董欣说:“我不是护工,是干女儿。”
昨天接受采访时,董欣回忆起2009年春节接伍帼回家过年的细节。“那年大年三十,病友们纷纷回家了,伍工对我说‘我想去你家’,我就带她先到瀚金佰洗了个澡,从里到外都换上了我给她买的新衣服,然后带她回了家。”董欣说,这些年她最清楚伍工喜欢什么样式、什么品牌的衣服。“就连她死后穿的寿衣也是我去瑞蚨祥买来的。”
董欣回忆着与伍工之间的默契。“带她去做检查,医生说原来的药不行了,必须换药。我怕她害怕,就告诉她医院的药没有了,我回来再来取。以前,我也经常这样骗我妈妈。癌症这种病太可怕了,尤其是放化疗的时候,病人痛苦极了,所以需要这样骗他们,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这些善意的谎言很管用,董欣说,在她的照顾下,伍工的情绪平稳,逢人便夸她有了一个好女儿。
我把遗嘱当成对我的肯定
去年3月24日,伍帼去世。董欣为伍帼过了七七,“每七我都会给她烧纸。”董欣念着伍工是上海人,愿意依上海人的风俗死在家里,再将尸体停上三天。“临死前,她问我,‘让我回你家好吗?’我没同意,因为家里还有我的父亲,我得考虑家人的感受。我把这些告诉她之后,她再也没说一句话,就这样走了。”令董欣感到痛心的是,伍帼死后就被送进了太平间,因为是在医院,无法停尸三天。
“火化的那天,因为需要等一会儿,我让师傅提前把伍工拉出来,别在冰柜里冻着了。伍工生前怕冷,当天的太阳特别暖和,看着她在太阳下,我想她会舒服。”董欣说,“我常对伍工讲,我们俩之间的相识就是一种缘分。此前除了妈妈,我只照顾过她一个人。”
有一次伍帼突然发病,董欣当时陪她住在她北辰区的房子里。“凌晨四点的时候,她突然说不好受,我找来速效救心丸给她吃下,她还说难受,我害怕了,就给她养女打了电话。后来药起效了,情况有了好转。那次之后,有人对我说,你打电话是对的,要是伍工真有个三长两短,就你一个人在身边,你就说不清楚了。”
董欣说,最初,她只是觉得伍工可怜才走到一起的,后来通过相处,二人有了母女般的感情。伍工依赖她的照顾,她也依靠照顾伍工摆脱对去世母亲的思念。后来经过人们的提醒,她渐渐意识到,这种关系还是区别于亲生母女的。“去她家我从来不带钱。在她家需要替她买东西时,我只拿100元一张的钞票,这样我才知道花了多少,找回多少。”
在伍帼生命的最后两年,因为有董欣的陪伴而幸福了许多。“她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家,我都陪在她身边。有时为了看病方便,我还把她接到我家里来。去年2月的一天,伍工给我写了遗嘱。她说怕写完就成了绝笔,所以此前一直没写。我很理解,并给所有关心我的人打了一圈电话,告诉他们,干妈给我写遗嘱了,已经给我交代了。”董欣说,她把这份遗嘱当成干妈对她付出的最大肯定,对于遗嘱是否能兑现,她根本没想。 官司 法官的一句话触动了我 谈起为什么要打官司,董欣说:“干妈去世后,我跟赵星诚恳地谈了一次,当天她给我写了张欠条,说给我32万元钱。可事后她到派出所告我盗窃,说我拿了她家的东西。”伍帼在生命的最后时期,把存折给了董欣。“以前,她的工资都是托同事去取,她说是为了给我避嫌。所谓的盗窃,针对的就是这个存折。”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董欣起诉到法院。董欣的诉求是依法确认伍帼的遗嘱合法有效,判令被告赵星将遗嘱中所列房屋的50%份额归其所有。此后,赵星也提起诉讼,要求董欣返还养母的存折。法院经过征求意见,对两案合并审理。法庭上,赵星提出对遗嘱进行司法鉴定,以确认真伪。天宏物证司法鉴定所将遗嘱上的字迹与伍帼生前填写的报表或书写的总结进行对比,结果证实为同一人所书。
遗嘱疑点澄清后,再次开庭时,赵星的律师提出,遗嘱中要求将房产的50%给董欣与《婚姻法》相悖,因为该房产是伍帼与其夫共同的财产,伍帼无权处分房屋份额中属于丈夫的那部分。因此,按伍帼遗嘱的表述,应当为自己生前享有的房屋份额,即房屋价值的50%,两个女儿各分得一半,也就是各自分得房屋份额的25%。
最终的调解方案是,此前伍帼存折里有8万元钱,董欣不再返还,另外赵星再给董欣15万元钱。
与当初的欠条相比,董欣最终所得少了几万元。之所以同意这个方案,董欣说:“法官的一句话触动了我。她说,你们俩一个是干女儿,一个是养女,打官司无非是为了争财产。你们都该想想,当初老人活着的时候,各自对老人的付出是多少。现在老人去世不久,你们是不是都愿意让她的在天之灵安息呢?当时我就感想,我一定要让她走得安心。” 感悟 我相信好心总会有好报 董欣直言不讳地说:“伍工养育了养女赵星30余年,赵星应该懂得回报,但是她没做到。伍工病重了,作为养女,她来看过母亲几次?”董欣介绍,伍帼病重期间需要输血,医院要求董欣签字,“我说我不能签,我只是她的干女儿。我给赵星打电话,可她没过来,最终还是伍工自己签的字。”
董欣在采访中反复强调,之所以接受采访,不是为了宣传自己。“我没什么好宣传的,做了这些事,就是两个字:缘分。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我们相识了,当别人的家属都来探望亲人时,她只有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我顺便照顾照顾她,没有别的想法。伍工病重的时候,真正希望的是自己养育了30余年的养女能够在身边,之所以会把精神依赖转向我,是因为养女指望不上。现在我想通过这件事告诉人们的是:做人要懂得感恩,知恩图报,好心总会有好报。”(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