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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出席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孔长起接受采访时表示,到2015年,本市将提前5年基本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目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54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630万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02万人、315万人和21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率达到8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率基本实现全覆盖。
孔长起告诉记者,养老保险将按照人人享有基本保障的目标要求,形成“三二一”的保障模式。即健全企业单位养老、事业单位养老、居民养老三种保障方式,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两种补充保险,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障方式和统一的经办服务模式。
三种保障方式:所有城镇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外籍职工、港澳台在津从业人员全部进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所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全部进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所有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全部进入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三种保障方式的衔接转换。两种补充保险:落实国家税收政策鼓励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和效益稳定增长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以逐步缩小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差距。在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一体化的经办服务体系:实行统一经办,统一管理,基金统一征缴和支付。
医疗保险健全两项基本制度。将本市辖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港澳台及外籍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保制度。将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居民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制度。
此外,本市还将建立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相挂钩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实行特定人群低费率准入制度。完善预防失业、促就业的失业保险长效机制。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形成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制度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城乡、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
未来5年本市将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2015年养老金月均将达2500元
出席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孔长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市将进一步完善符合机关、企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十二五”期间,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年均增长15%左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孔长起表示,到“十二五”末,本市在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将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覆盖,提高职工对工资分配的参与度,整体推进职工工资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增幅在15%以上,“十二五”末使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40%,以增加低薪职工收入促进工资水平整体提高。改善企业不同群体工资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一线职工、高技能职工工资水平。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修订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加大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报酬权益。
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养老金待遇水平增幅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月人均达到2500元。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基础养老金年均增长10%左右,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实现翻一番。记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