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高立红)昨天从东丽区见义勇为协会获悉,关于李宇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程序已经结束,经调查,认定李宇因救火牺牲。今天,天津市公安局和公安东丽分局相关负责人将登门向李宇家人颁发李宇见义勇为证书。
2010年12月13日,本市东丽区泰通公寓6号楼3楼起火。居住在6楼的李宇冲下楼去,砸碎楼道玻璃,为楼内居民等候救援争取了时间,而他本人因体力不支倒在火海中。李宇生于1980年7月,曾经在武警天津消防总队河西支队当过三年消防兵。他2000年12月退伍,2001年1月进入天津市地毯进出口公司工作,生前为该公司业务二部员工。牺牲时,李宇的妻子王欣刚刚怀孕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