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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怀义为省十一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军、杨进先为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谭波、杨卫东为省十一届人大农业林业委员会委员。
免去:康建华的省十一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高德林的省十一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王宇光的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史殿臣的省十一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杨德录的省十一届人大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德香的省十一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