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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维护与监督并重的行政审判原则,去年审结城市规划、劳动保障、治安处罚、土地登记等行政案件29件,加大了对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保护,为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提供了救济渠道。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支持,缩短非诉案件审查周期,及时转入执行程序,切实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和良好形象。在去年审结的15起非诉案件中,判决维持行政处罚的13件。三、不断加大行政案件和解与协调工作力度。妥善调处矛盾,去年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4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28.6%,增进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理解与信任,促进了官民和谐。受理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已执行7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的“减压阀”作用。同时通过司法建议、联席会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积极探索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